| | 为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更加关注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与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刊播大量反映妇女儿童事业及生活的优秀作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报道,淄博市妇联、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设立了“宣传淄博市妇女儿童事业好新闻奖”,并举办全市首届妇女儿童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将评选2006年度在市以上媒体(含新闻网站)刊播的,由淄博市作者或以淄博市作者为主创意编排制作的反映淄博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各种体裁的新闻作品,共设文字、广播、电视、摄影四类七个项目。要求参评作品必须反映全市妇女儿童发展事业的有关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舆论导向正确,思想性、艺术性高,指导性强;内容真实,报道及时,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制作精良,在策划与采制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