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妇联组织的工作职能和要求,我们将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妇联维权工作的重点,积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苏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两法一办法”),促进儿童权利的家庭保护,加强儿童自身道德教育,立足为儿童多办实事,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实施“两法一办法”,促进儿童优先发展 妇联有着关心儿童成长的优良传统,母亲和儿童有着天然紧密的联系,儿童工作历来是妇联工作有机组成部分。九十年代中期,各级政府均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妇联,这是党和政府对妇联的信任。市妇联积极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作用,协助政府出台了《苏州市儿童发展“九五”、“十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促进“儿童优先”发展为原则,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在重视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参与社会教育上科学定位,认真贯彻实施“两法一办法”,增强了做好儿童工作的责任感。 《规划》提出了“儿童优先”发展的宗旨,对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提出了4项主要目标,一是依法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二是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虐待、溺弃女婴和病残儿童,禁止使用童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三是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四是构筑未成年人社会教育和保护网络。根据这4项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策略措施:“制定和实施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发挥政府在为儿童提供法律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各职能部门要检查、监督、协调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建立政府、社区、学校、家庭一体化的保护儿童、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监督机制”等,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将儿童的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为监督《规划》的实施情况,市妇儿工委还成立了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每年对《规划》的落实情况的监测评估。 在市委、市政府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九五”期间,苏州市两次被国务院妇儿工委评为全国儿童工作先进市和标兵市,获“热爱儿童”奖牌。“十五”期间,苏州市又被列为全国妇女儿童工作示范市。 二、立足家庭教育,促进儿童家庭保护 家庭是儿童的天然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构成的有机整体中,家庭教育是基础,也是妇联儿童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和部分家长自身素质的限制,实施棍棒教育甚至虐待儿童,遗弃女婴和残疾儿童,不履行对儿童的监护权等现象时有发生,家庭教育出现了偏差甚至严重缺失。 市妇联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大力实施家庭育人工程。做到:明确“一个目标”——就是要以培养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坚持“两个始终”——就是要始终把家庭教育作为妇联儿童工作的主战场,始终把德育放在家庭教育的首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家庭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家长,特别是母亲,重点任务是帮助家长提高素质,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育人方法;重点领域是面向家庭、面向社区。2005年初市妇联、市教育局率先在全国全省建立了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整合苏州的教育、卫生、心理、法律等各方资源,使家庭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了实处,构建了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的新载体,现网站平均每天浏览人数超过1.7万人次,50多万家长成为网校的注册学生,已名副其实成为全市最大最优最强的家长学校,被光荣当选为江苏省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 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热点,市妇联通过发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作用,举办年会、召开座谈会、征集优秀家教论文等形式,推动家庭教育先进理念的传播。市妇联和市教育局还相继出版发行了《婴幼儿家教艺术》、《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手册》、《家庭教育问答》等资料。 三、开展小公民道德教育实践,加强儿童自身道德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并呈低龄化趋势。除了社会环境日渐复杂等诱因外,加强儿童自身道德修养,增强法制道德观念,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一件紧迫的任务。 市妇联在连续组织开展“双有”活动的基础上,2002年开始启动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行动计划”,以“我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通过儿童自觉主动参与,加强少年儿童的道德教育,向全市的少年儿童发出了倡议,要求少年儿童开展在家庭做父母的“小帮手”、在社会做帮人律已的“小标兵”、在学校做同学的“小伙伴”、在独处时做主宰自己的“小主人”、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环境的“小卫士”的“五小”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市“优秀小公民”评选活动、“我做合格小公民”征文比赛、少儿绘画摄影比赛、原创歌曲征集、小公民节约创新成果展示活动。今年结合《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启动“中小学生现代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举办了“知荣辱、倡文明,做可爱的苏州好少年”主题教育,强化了小公民道德实践,增强了儿童自主参与意识。 2002年,为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市妇联组织开展了《警钟长鸣人更醒》一书读书活动,举办了“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征文及电视演讲比赛,2005年在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专门开辟了《陈法官讲法》的专栏,组织开展家庭学法系列讲座,引导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增强法制道德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四、开展调查研究,立足为儿童办实事 几年来,我们围绕公益性儿童活动阵地、民办幼儿园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未成年人犯罪、流动儿童管理、儿童医保等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调研报告,以两会提案建议形式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代表和维护儿童利益。在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一大批儿童实事项目顺利实施。《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成为制度创新、享受范围宽广、基金支撑能力强的少年儿童“生命健康绿卡”,被评为“2005度度中国十大医保新闻”。苏州市亲子教育指导中心和社区亲子教育示范基地、苏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苏州市儿童发展研究中心等阵地的建设,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级妇联还积极开展贫困儿童的帮扶工作,连续8年城乡联动开展“8·26帮困助困行动日”活动,在开学之际由妇联组织发动,党政领导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响应和参与的全社会爱心帮困行动,共资助了近万名贫困学生继续学业。各地还设立了“社会妈妈”、“希望妈妈”、“慈善阿姨”等一系列活动品牌,为常年开展结对助学发挥作用。 市妇联还做好儿童侵权问题的来访接待工作,对儿童缀学离家出走、离异父母的探视权纠纷、遗弃残疾儿童、虐待儿童致死等案件,市妇联积极介入、主动配合、仗义执言、伸张正义,敢于做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市妇联协调法院、公安、民政部门建成了妇女儿童避救站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配合做好少年犯刑满释放安置工作,和司法局专程前往句容少教所,和少年犯座谈,并看望了苏州籍少年犯,联系女企业家和少年犯签定有关安置帮扶协议,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 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优先发展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本职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两法一办法”,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儿童违法犯罪,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健康安全幸福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