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淮北市妇联一直非常重视妇女维权工作,努力加强新时期维权工作的研究、探索和创新,在优化社会环境,加强源头参与,构筑社会化维权网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一、宣传动员,打造维权工作的社会基础 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男女平等观念和维权意识,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基础。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围绕维权工作重点,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工作。 1、面向领导干部的突出宣传。 领导干部是经济、社会事务的组织者、管理者,提高他们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使他们在决策过程中增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权益的自觉性对维权工作至关重要。我们一是请领导参与宣传。在节日、纪念日,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组织报纸、电台进行新闻专访、将维权工作纳入有关会议领导讲话中去,使各级领导直接参与宣传,既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认识,又提高了维权效果。二是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员教育的总体工作中。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均开设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座,向学员发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手册,组织他们写学习心得体会,强化决策者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三是通过人大、政协高层次会议进行宣传。我们利用每年一次的人大、政协例委会发言机会,就我市妇女发展现状,妇女权益维护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社会各界对妇女问题的关注。 2、面向妇女的重点宣传。 妇女是维权工作的主体,也是《妇女法》保护的对象。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依法保护自己的能力,是维权工作的根本所在。我市在面向妇女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注重抓骨干培训,每年都要举办维权干部培训班,对维权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提高她们整体素质和运用法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注意加强维权外围工作力量的培训,发挥法律志愿者的带动作用,加强对她们的宣传教育,通过几年的努力,在我市逐步形成了一支具有较强法制观念和较高法律素质、义务宣传法律法规的妇女骨干队伍,在带动广大妇女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日常普法工作中,各级妇联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普遍宣传与骨干培训相结合,组织大规模宣传与接待来信来访、办理案件相结合的方法,对妇女群众进行宣传教育。通过系列普法活动,90%以上的成年妇女了解《妇女法》, 广大妇女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能力得到不同程度提高。 3、面向社会、面向全体人群的广泛宣传。各级妇联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手段,面向社会各阶层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和维护妇女权益的自觉性,优化维权社会环境。利用“三八节”、“世界禁毒日”、“预防艾滋病宣传日”、“世界助残日”、“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先后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万人签名、街头宣传咨询等活动200场次,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50多期,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增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在普法工作中,我市注重把社会反响大、群众关注的的典型个案以案说法,尤其是对那些由于观念落后,道德沦丧引起的侵权案件,主动协调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二、源头参与, 提供维权工作政策依据 要做好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率,必须抓源头,在推动维权政策出台上下气力,在这方面,我们注重提高工作的敏锐性,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工作。针对生育保险、留守儿童、非公经济领域女职工权益等热点问题,我们加强调研,形成了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引起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争取政策措施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帮助,使源头参与取得实效。 1、建立贫困妇女儿童救助长效机制。构建和谐社会,关注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为妇女维权带来机遇,我们抓住契机,把贫困妇女儿童救助作为参与和谐社会的切入点,为贫困妇女儿童的生存奔走呼吁,建言献策,争取政策。一是开展了贫困妇女儿童状况调研,全面掌握我市贫困妇女儿童的生存状况,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二是运用妇联民主参与的渠道,提出了关于贫困妇女儿童救助的政协提案,推动社会各界对贫困妇女儿童的关注。三是在和谐社会建设征求意见会上极力呼吁,争取到将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纳入全市和谐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市财政每年拨付20万元设立维权资金,由市妇联管理,主要用于对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四是制定维权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资助原则、对象、条件、程序、标准和管理等,每月25日集体研究使用,实现了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贫困妇女儿童救助资金投入使用以来,已救助贫困妇女儿童172人。 2、积极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以来,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当《妇女权益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下发后,我们十分重视,由妇联领导带队,成立调研小组,制定调研方案,先后深入到村、乡镇、县区、机关及司法部门等各个层面,召开4个座谈会,分别了解基层妇女群众权益维护的现实状况,倾听妇联干部在维权工作中的困惑体会,听取法律专家从法理角度用法言法语提出规范性的建议,为妇女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三、构筑网络,强化维权工作组织保障 妇女权益维护涉及面广,需要调动全社会力量,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构建社会化维权网络和工作格局,才能有可靠的保障。近年来,我市把维权工作着力点放在协调推动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维权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建立健全信访网络,方便妇女儿童投诉和咨询。我市以建立完备的维权服务网络和服务阵地为目标,推动信访网络的建设。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妇联信访网络,设立了主席信访接待日和典型案件追踪维权制度,参与全市大接访整体工作,畅通了诉求渠道,及时协调处理妇女的诉求和问题。对群众的诉求和呼声,做到有案必查,有疑必解,有难必帮。坚持依法维权,成功维护了南雪、南冰孪生姐弟的居住权、抚养权和教育权,黄彦萍遗产补助、土地承包权,郑宇梅婚内抚养权等,维护了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求助妇女儿童排忧解难,发动社会各界帮助贫困大学生薛晓姣、姚建成、吴培培等圆了求学梦,为遭受家庭暴力烧伤达94%的受害人刘晓侠捐款5万多元,使其奇迹般地生存下来。2005年来,各级妇联共接待信访案件940件,办结921件,结案率达98%。 2、建立健全司法保护网络,依靠法律手段维护妇女权益。近年来,我们以完善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机制为目标,推进司法保护网络的建设。建立了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民等部门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市妇联借助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的优势,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和劳动、民政等成员单位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中的主体作用,在实践中推进他们增强责任意识,使维权工作成为他们自觉意识。司法部门连续五年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走进农村、社区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妇联系统的妇女劳动保障监督员与市、区县劳动监督部门人员深入用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督促用工单位加强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公安部门积极探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人身权利的有效措施,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通知》,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社区警务室设立家庭暴力投诉中心。 3、建立健全维权救助网络,保护弱势妇女儿童权益。建立了16个社区维权站、61个家庭暴力投诉点,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筑起第一道防线,而且变群众上访为维权工作者下访;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日趋规范,建立家庭暴力案件登记台帐,实行优先鉴定;开通了妇女维权热线,县、区司法局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热线,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与服务,使妇女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维权问题;设立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儿童工作站,成立一支由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维权志愿者队伍,活跃在单位、社区,义务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多方参与的维权救助工作网络,有力促进了妇女维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