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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现状调查与思考
搜医搜药网  www.shoyao.com  时间:2006-10-25 2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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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党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一年制中青班二十二期第七社会调研课题组学员,于2006年8月7日至8月17日赴浙江省湖州市调查新农村建设情况,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和重视。通过参观农村现状,参加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情况介绍,并针对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情况走访了妇联组织,笔者掌握了一些资料,并分析、形成了以下调查与思考。
    一、湖州市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现状
    湖州市位于浙江北部,太湖南岸,是一座有着2300多年历史的江南古城。该市现辖三个县、两个区,总面积5818平方公里,总人口257.21万,其中女性人口126.94万,占总人口的49.35%;18至50周岁的农村劳动力总人口102.91万,女性劳动力56.28万,占农村劳动力总人口的54.69%。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湖州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本市加快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的实际,坚持把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提高发展能力、培育专业经济组织、抓好基层队伍建设,扎实稳步地引导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目前,湖州市的农村女劳动力中,从事种养业的有18.98万人,占33.72%;从事二三产业的26.79万人,占47.60%;外出务工经商的5.36万人,占9.52%。农村妇女已成为湖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
    湖州市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是:
   (一)提高妇女发展能力,推动农村妇女发展打工经济。农村妇女是新农村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增强她们的自我发展能力,是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工作和重要保证。在调查中,我们感到湖州市妇联引领妇女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中一个可贵的探索,就是坚持把新农村经济建设与提高农村妇女发展能力结合起来,以培训为抓手,大力实施培训工程,引领农村妇女发展打工经济。一是实施素质培训工程。积极参与政府实施的“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建成各类妇女培训基地234个,农村妇女学校939所,对农村妇女开展了基础教育、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农民技术员”等培训,促使农村妇女整体素质得到快速提高。目前,全市40%以上的农村妇女在“百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中接受了培训,90%以上的农村女劳动力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32747名妇女参加农函大、绿色证书班的培训;4650名女农民取得绿色证书;1207名妇女获得农民技术员职称,成为了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二是实施技能培训工程。构建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动的妇女转移就业网络,大力开展“转变观念求技能、万名转移求致富”的活动。如湖州市依托“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在白鹭针织厂建立了“女性劳动力培训基地”,并针对城郊失业失土妇女,开展了家政、服装、横机编织、农家乐等技能型、实用性培训。三年共培训农村失地女农民1462人,获就业证书的926人,获国家技能职业资格证书771人,实现转移就业率62.1%;长兴县妇联采取“多发动、多奖励”的措施,做好“五个”结合,保证农村妇女掌握1—2门技能,为妇女“跳农门”提供了条件;安吉县妇联培训的“黄浦源”中高级家政服务员在上海、杭州保姆市场上供不应求,农村妇女王连九的事迹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多家报刊宣传。“十五”期间,各级妇联帮助42482名农村女性实现了劳动力转移。
   (二)培育妇女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村妇女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随着湖州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千家万户的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迫切要求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把农民推向市场。湖州市妇联牢牢把握这个切入点,围绕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以接轨上海为龙头,以提高妇女市场化、组织化程度为突破口,突出产业接轨、创业接轨、开放接轨,实施“十百千”、“双十佳”、“四个千”工程,大力培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十佳妇字号接轨龙头企业”、“百佳妇女经济合作组织”、“千名女能人”,招商引资先进组织和优秀项目,为农村妇女创新创业树立典型。一是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妇女市场竞争能力。积极探索“妇联+协会”的对接模式,将妇联组织的功能与农户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引导农村妇女走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推动农村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社更好地完善组织形式和提高市场竞争力。如成立以村妇代会主任牵头的女子蔬菜、巾帼农家乐等10个专业合作社,引领妇女发展效益农业。目前全市正式注册且规模较大的妇女经济专业合作社26个,占总数的14.13%,与之相链接的妇女小型专业经济合作小组达上千家,带动农户达22万户,在全市3000多家“农家乐”、“渔家乐”中,女性参与达80%以上,成为女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二是整合部门资源,帮助妇女寻求项目突破。顺应市场发展,运用项目化管理手段,积极协调农业、林业、科协等职能部门,加强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的支持,在项目申报、经费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发展了一大批“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和科技示范基地,使农村妇女不断从低效益的纯农产业向效益农业转产,形成了以具有地方特色高效生态为特点的区域化生产布局,取得了重大突破。五年中,协调有关部门开发效益农业项目30多个,向省、市及涉农部门争取扶持资金500多万元,争取农村小额信贷5184.05万元,发展来料加工点380个,带动农户16872户。三是树立创业典型,激发妇女创造活力。重视和挖掘农村妇女“领头雁”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县(区)农村女能手协会功能,如德清县鑫天和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长兴县光明生态农业科技园、安吉县的妇女茶叶、高山蔬菜、早园竹、蚕桑四大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女能人在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崛起,成为带动农村妇女创新创业、增收致富的典型。“十五”期间,培育市级以上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580名、“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234个、“妇字号”龙头企业75个,树立了3326户女科技示范户。
   (三)抓好基层队伍建设,为农村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基层妇女组织是党在农村妇女工作的基础,也是确保党的方针政策真正贯彻落实到农村妇女群众中的关键。湖州市妇联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妇女组织和农村女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提高这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双带”能力。一是推广“妇联+协会”工作模式,扩大基层妇女组织工作覆盖面。根据妇女发展新变化,灵活设置妇女组织。目前,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和村妇代会组建率达100%,行业协会妇委会和专业合作社妇联等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妇代会554个。二是创新妇女干部选拔机制,造就一支坚强合格的农村女干部队伍。通过公推直选,把一大批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女性充实到乡镇妇联主席岗位。加大对妇代会主任、女支委、妇女带头人、女党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现场观摩、互动交流、参加培训和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妇女干部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本领,使她们成为了带动农村妇女科技致富和参政议政的领头雁。目前,全市村“两委”中有女性的村占总数的94.34%,比换届前上升了2.94%,其中女支书47名,女村长37名,位于全省前列。三是探索联动服务机制,拓展基层妇女组织和农村女干部的工作层面和思维能力。加强与长三角16城市妇联的合作交流,市、县(区)妇联分别和上海长宁区、虹口区以及卢湾区妇联结对子,实现了项目合作、工作交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强与浙江大学妇女组织的对接,开展了农村妇女人才的培养、科技文化和妇女研究的合作;加强城乡妇女组织的结对共建,通过“手拉手姐妹结对”、“培育合格人才、促进社会和谐”捐书阅读活动和“新女性服务计划”等结对帮扶活动,扶持了2523名贫困女童就学,帮助了4312名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二、湖州市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湖州市占半数以上的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总体上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思想观念滞后、整体素质偏低。调查发现,湖州市大多数农村妇女思想不够解放,小农意识较强,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自主创业和艰苦奋斗精神,不愿离家外出就业创业;同时,湖州市10.06万名农村女性富余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9.5万多人,占总数的94.49%;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5533人,只占总数的5.5%。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妇女在农业现代生产中的作为。
   (二)农村妇女创业存在“三大瓶颈”。一是创业资金短缺。尽管近年来湖州市妇联积极协调,在农村信贷中增设了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解决了部分女能手创业资金不足的困难,但对于广大农村妇女的需求仍是杯水车薪,资金匮乏是农村妇女参与发展农业生产最大的障碍。二是创业盲目。由于信息渠道闭塞,农村妇女在项目选择上存在着盲目、跟风的现象,“你种什么,我也种什么”,造成品种单一,销售困难,阻碍了农村妇女实现致富。三是部分“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规模较小,科技含量较低,产业链较短,营销手段落后,市场占有率低,示范辐射作用不明显,制约了大力推动农村妇女创业。
   (三)村级妇女组织的凝聚力、服务力和引领力已难以适应新农村经济建设的需要。据调查,该市有90%的村妇代会主任兼任村计生专干和妇幼保健员,而且部分村妇代会主任年龄偏大,思想观念陈旧,文化程度低,工作精力不够,“双带”作用发挥不明显。同时,女党员及妇女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农村女党员只占农村党员总数的11.17%,而且80%以上已是60岁以上的老党员,甚至个别行政村至今没有一个女党员。
    三、在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发挥农村妇女作用的若干思考
    农村妇女是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生力军。从湖州市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的生动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我国要解决好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促使农村妇女在新农村经济建设中进一步发挥生力军作用,就必须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培育新型女农民、广泛参与农业新发展、基层妇女组织能力建设三大工程。
   (一)大力实施培育新型女农民工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这一要求,要着眼解决农村妇女思想观念滞后、整体素质偏低的现实问题,从湖州市情况看,应努力实施好“三大培训工程”,为妇女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证。一是巾帼创业带头人培养工程。湖州市加强与浙江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女教授联谊会、妇女研究中心、女大学生组织等妇女团体联手,建立“浙大女教授、女大学生湖州科技服务团”,把百名全市县区、乡镇、村基层妇女干部和农村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女企业家等经济领域的带头人,培养成为新农村建设巾帼创业带头人。这一点值得其它地方借鉴。二是人才交流培训工程。坚持围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开展女企业家结对女村官、“巾帼文明示范岗百岗结百村”、“岗员献爱心”等活动,实施技术培训、就业帮扶、项目推动、组织协作、区域合作等项目,推动女企业家、城市妇委会、巾帼文明示范岗与村妇代会、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社结对子,实现千个城乡妇女组织结对共发展。三是“农家女新技术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各类培训阵地的作用,重点加大现代农业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创造能力。
   (二)大力实施广泛参与农业新发展工程。湖州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是突出发展特色经济。当地各级妇联工作给我国其它地区留下的启示是:她们以发展经济和提高农村妇女收入为根本,围绕湖州市农业结构调整,通过争取政策、提供信息、协调资金、典型扶持带动等措施,组织妇女领办、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份额大的农业科技项目,提高了农业发展的效益。为此要求我们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打造“妇”字号品牌。组织农村妇女大力发展水果、蔬菜、花卉、水产等优势产业,实现增值增效;鼓励妇女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建立一批集科研、营销、示范为一体的“妇”字号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基地。二是引领妇女进入产业化链条。开展“树示范基地、创龙头企业”活动,大力培养女龙头企业带头人、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和女农民技术员,形成“妇联帮协会、协会扶能手、能手带妇女”格局,发挥她们规模带动、科技示范、市场先导、技术指导的作用,引导农村妇女投身到更大、更广泛的国际化、现代化和组织化程度更高的农业产业化链条之中,促进农村妇女新发展。三是实施“妇代会+协会对接计划”。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基地+农户”、 “能手+农户”的模式,推广“妇联+协会”、“女能人+协会”等工作形式,将妇女组织的功能与农户利益紧密地联系进来,带动农户发展项目,引导农村妇女走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道路,使她们在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真正撑起“半边天”。四是加强协作引导,促进妇女劳动力转移。借助政府部门的资源,依托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及妇女教育培训阵地,为妇女提供技术、信息和岗位,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发动农村妇女立足特色经济和旅游优势,积极发展“农家乐”、“渔家乐”、“观光农业”、“来料加工”等项目产业,由务农转向务工经商,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三)大力实施能力建设工程。对此需抓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开展市县妇联、乡镇妇联和村妇代会“六好”和“六多型”创建活动,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广“妇代会+协会”的模式,实现妇女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对接,拓宽工作领域,扩大妇联组织的覆盖面。二是加强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和发展女党员的力度,培养一支思想过硬、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创新意识强的妇女干部队伍;开展“双培双带”活动,实现村妇代会主任专业化、能人化,把基层妇联干部真正锻炼成为引领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新机制。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互动机制,形成“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维权联席会议、家庭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大专院校、农业科研单位、金融部门和社会各界,为农村妇女参与农村经济建设提供政策、技术、资金、信息、项目等有效帮助。完善创业项目服务机制,运用社会化、项目化、群众化的工作方式,积极争取当地的政策支持,为农村妇女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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