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贴吧
助手
 
总站   
综 合
网 页
搜 医
搜 药
黄 页
信息服务
英文版English
    发布黄页
我要开店
   
 城际联盟  更多……
   [精彩专题]
乱用抗生素 当心得癌症
三岁前不宜吃巧克力
10个果蔬护肤小秘笈
健康体检中的五个禁忌
   [图片新闻]
广州医院高价特诊号
惠州2天内3人跳楼
天安医院自曝内幕
400学生突发高烧
现在位置->首页->生理常识
生育年龄不应晚于30岁
搜医搜药网  www.shoyao.com  时间:2006-9-18 13:07:06
【字体: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关闭
   “育龄夫妇不孕现象日益增多,这与部分女性年龄太大不无关系”。同济医院生殖中心主任朱桂金教授认为,在生育大事上,女性不应错过最佳生育年龄。

    据朱教授提供的数据,女性在25岁时,半年内妊娠率达60%,30岁后则降至30%以下。而不孕率在29岁前为10%以上,30岁后则升为15%以上。目前在朱教授那里接受治疗的不孕患者绝大部分年龄均在30岁以上。

    朱教授对此分析说,生育过程主要由女性完成,女性卵子细胞为胚胎形成提供大部分组织和必要营养。到青春期时,女性卵子数目平均为40万个,以后逐月递减直至绝经期完全消失。在每月递减的1000个左右的卵子中,只有一个成熟,提供受孕机会,而随着卵子数目将逐渐减少,卵子质量虽可不断更新,但活力也会有所下降,因此,太晚生育容易发生不孕。

    而目前,许多女性在工作、学习、事业的压力下,生育大事一再推迟。朱教授提醒道,女性在为前途奔忙的同时,还须为后代着想,生育年龄不应晚于30岁。
 相关连接 更多>>






 

无文本

无文本

无文本
合作伙伴 更多>> 
城际联盟   更多……